为贯彻落实卫生部部署的“三好一满意”活动,推进我院“创先争优”活动顺利开展,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,努力树立行业新形象,医院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:
一、医院实行“无假日医院”制度
开展“无假日门诊、检查、手术”服务,保证节假日期间患者能够正常看病就医,确保各项诊疗工作及时、有效、有序地开展。
二、推行“预约诊疗”服务
医院设立健康热线(电话号码:0737-2171976),解答患者的就医和健康咨询,方便病友到医院做进一步诊治。
三、实行住院费用“一日清单”
按日公布患者住院费用,对患者住院期间每日发生的各项费用在住院费用“一日清单”上分类列出并打印,于次日早交患者或其家属。
四、缩短就医等候时间
多措并举,简化就医程序,优化门诊就诊流程,清晰标识导引系统,引导病人合理流动,确保挂号等候时间不超过15分钟,缴费、取药等候时间均不超过10分钟。
五、实现新农合及时结报
严格按标准规范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与各县级新农合平台无缝对接,新农合住院费用即时结报,实现参合农民“当天出院,当天补偿”。
六、控制医药费用
(1)“双降”:降低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、降低卫生材料支出占医疗支出的比重。
(2)“双控”:控制医疗成本、控制人均门诊收费和住院收费等次均费用过快增长。
(3)“双规范”:规范检查和用药行为,规范临床路径和治疗项目。
七、认真贯彻卫生部《关于严禁向患者收受“红包”的通知》,医院工作人员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、索取和收受患者及其亲属的“红包”,不能接受患者的馈赠和吃请。在药品、医疗器械购销以及基建、合作经营活动中,不能收受各种回扣费、好处费、中介费等。
八、医疗活动中,医师不得向患者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医学证明文件,违者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》处置,认真贯彻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,对手术病人(急诊除外)应按病情和入院时间统一安排手术顺序。
九、医生做到合理用药,不能开人情方、大处方。医护人员不私自到其他医院或个体诊所兼职。
十、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收取病人现金或免费为病人诊病、治疗、检查和发药。
医院受理对违诺人员的投诉、举报部门电话及要求:
纪检监察室:电话0737—2171175
办公室:电话0737—2171958
要求做到:接待投诉有登记、处理投诉有凭证、反馈投诉有记录、查询投诉有档案。